对备用的电池来讲,当电池供电后,对电池重新充满电所需要的时间,一般不少于 24 小时;对循环用电池来讲,如果知道上一次的放电量及初始充电电流,可以按如下公式计算出环境为 25 ℃时需要的充电时间。
A. 当放电电流大于 0.25C 时
Cdis
Tch = I +3 ~ 5
B. 当放电电流小于 0.25C 时
Cdis
Tch = I +6 ~ 10
注:Tch = 电池充满电所需要的时间(小时)
Cdis = 电池上一次的放电的电量(安时)
I = 大初始充电电流(安培)